

近日,貴州省平塘縣公安局在“斷卡”行動中,成功破獲4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,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。


據悉,今年9月初以來,為貫徹落實上級“斷卡”行動工作部署,深入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分子專項行動,平塘縣公安局偵查中心發現韋某、易某、潘某、劉某等人涉嫌參與幫助轉移不明來源資金,且涉案金額巨大的線索。經工作,辦案民警分別輾轉貴陽市等地,將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歸案。據了解,從2021年6月份開始,犯罪嫌疑人韋某、易某、潘某利用自己及他人身份信息、銀行卡等形式參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,并從中獲利,并參與幫助轉移不明來源的資金約一百余萬元。通過進一步深挖,又成功抓獲上線頭目劉某。經訊問,犯罪嫌疑人劉某、韋某、易某、潘某分別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

目前,劉某、韋某、易某、潘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已被平塘縣公安局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。
“斷卡”行動是指哪些卡 ?
此次“斷卡”行動中的“卡”,既包括我們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、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、物聯網卡,還包括個人銀行卡、對公賬戶及結算卡、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(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、支付寶、QQ等第三方支付)。
“斷卡”行動打擊的是誰 ?
1、開卡團伙:自行或者組織前往銀行、營業廳或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開辦銀行卡、電話卡的人員,以及金融機構、運營商內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開設電話卡、銀行卡或者為開設提供便利的“內鬼”。
2、帶隊團伙: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、銀行卡的團伙,這類團伙經常以“掃村”、“掃校”方式忽悠村民、大學生辦卡,性質十分惡劣。
3、收卡團伙:系發布信息招募(同城)帶隊團伙,接受帶隊團伙手機卡、電話卡的團伙,這些人又稱“卡頭”。有些物流公司、公司的員工也參與收卡。
4、販卡團伙:主要是接受全國各地收卡團伙辦理的電話卡、銀行卡,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。

警方提醒
請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信息及銀行卡等賬號密碼,防范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盜用,同時不要因為貪圖小利而出售、外借自己的銀行卡信息給他人,否則可能會因涉嫌“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”而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

來源∣平塘縣公安局
一審∣吳秀麗
二審∣付偉玲
三審∣李小林
統籌∣李小林
